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全民健身的号召,活跃学院教职工的生活、提高身体素质,促进教学、科研工作的更好开展,学校和学院工会为“教工之家”配备了必要的健身活动器材。为了确保“教工之家”的活动器材能够做到合理使用、惠及全体教职工、充分发挥效应,并得到妥善保管,特制定以下规定; 
1、“教工之家”的所有器材由专人保管,建立相应器材档案; 
2、器材的使用实行登记借用制度,并要求当日借用当日归还,任何人不得将器材长期个人占用; 
3、在器材的使用中要做到爱护器材,如有丢失或损坏要按价赔偿(消耗品除外); 
4、任何人不得将活动器材借于学院外的他人或外单位使用; 
5、除课间活动时间和每周二下午外,上班时间不允许使用器材进行活动。 
    该规定从2013年12月10日起开始实施。 
  
“教工之家”活动器材: 
台球 
乒乓球 
球臂力器     
握力器    
拉力器    
拔河绳 
哑铃  
篮球  
象棋  
跳棋 
军棋  
扑克  
跳绳 
毽子  
呼啦圈